9 月 23 日消息 澎湃新聞報道,B 站訴 D 站商標侵權案一審落槌,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三被告 D 站等立即停止侵害相關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并在新浪微博上連續五日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三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 300 萬元及合理費用 11 萬元;駁回原告其余訴訟請求。
日前,原告上海寬娛數碼科技有限公司與被告福州市嘀哩科技有限公司、福州羈絆網絡有限公司、福建天下無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在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B 站稱三被告惡意使用與 B 站注冊商標高度近似的標識。
原告寬娛公司表示,原告系嗶哩嘩哩彈幕網 www.bilibili.com 的主辦單位,該網站作為我國知名的互聯網社區,主要為廣大用戶提供各類網絡視頻的傳播、直播等服務,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原告經授權,有權獨占使用第 11356033 號、第 15362394 號、第 11356069 號、第 19068427 號 bibili 商標。多年來,原告在 B 站的諸多界面和視頻中持續、大量使用上述注冊商標,已使上述商標成為 B 站的品牌形象,成為廣大網絡用戶區分網絡視頻服務提供者的重要標志。
原告訴稱,三被告是 www.dilidili.wang(簡稱 D 站)的共同經營者,該網站主要向廣大網絡用戶提供日本動漫等視頻的網絡播放服務,在諸多界面中持續、大量使用與原告上述注冊商標高度近似的 “dilidili”標識,誘使廣大網絡用戶誤認為該網站就是 B 站或者與 B 站存在特定聯系,誘騙廣大網絡用戶使用其侵權網站進行視頻點播。不僅如此,原告發現三被告在 D 站的手機 APP 和羈絆網中也惡意使用前述侵權標識。
原告認為,三被告惡意使用與原告注冊商標高度近似的標識,意圖造成廣大網絡用戶的混淆、誤認,進而牟取不法利益,其行為系商標侵權行為,嚴重損害了原告及 B 站的良好品牌形象和商譽,也有損社會公共利益。
福州市嘀哩科技有限公司是 D 站的關聯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8 月,注冊資本 7 億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陳嘉娟,經營范圍包括網絡技術的研發;信息科技、計算機軟硬件、網絡工程領域內的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商務信息咨詢等。值得一提的是,該公司投資的四家公司都處于注銷狀態。
被告嘀哩公司辯稱,三被告之間存在合作關系,但并不存在共同經營被控侵權網站、微博和的情況。D 站之前確由嘀哩公司經營,但該網站由于在 2018 年年底遭遇黑客攻擊,已無法再使用。此外,“dilidili”源于兒歌 “春天在哪里”中的歌詞,顯示健康活潑的文化背景,與原告臆造的 bilibili 不相似。
IT之家報道,今年7月,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檢察院受理了一起侵犯著作權案件,與 B 站有關。犯罪嫌疑人溫某某購入 www.dilidili.com(簡稱 D 站),免費為網站用戶提供最新日本動漫作品。期間,溫某某成立了相關的科技有限公司,并雇傭犯罪嫌疑人鄭某某、林某和黃某從事免費動漫視頻播放和廣告招商。
7 月 10 日,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權罪對犯罪嫌疑人溫某某、鄭某某、林某、黃某批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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