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2 日消息 據北京日報報道,4 月 20 日下午,海淀法院審理了百度公司狀告深圳一優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
百度方代理人解釋說,虛假的用戶需求為不法網站提供可乘之機,會使本身沒有用戶需求、用戶需求小的網站,排序至百度搜索首頁。一優公司干擾百度搜索排序的行為,增加了百度公司維護正常搜索生態的各項成本,是對其他通過提高網站質量、網站內容苦心經營自身網站的其他合法經營者的不公平競爭,也破壞了市場競爭秩序,構成不正當競爭。
一優公司則認為,雙方之間不存在競爭關系,一優公司沒有提供涉案網站的搜索排名優化服務。百度公司為大量提供搜索引擎優化業務的客戶提供廣告推廣,說明其認可該項服務的合法性。一優公司是根據客戶需要對其網站進行優化,并非是對百度自然搜索結果的干擾,也沒有違反誠信原則和商業道德,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一優公司還提出,百度公司既控制百度搜索的廣告推廣,又不允許他人對自身網站進行優化來提升百度搜索的排名,會導致百度搜索的壟斷,損害消費者的權益,也不利于互聯網技術的突破和發展。百度公司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所以不同意百度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該案將擇日宣判。
IT之家了解到,這是首例涉“搜索引擎優化”不正當競爭糾紛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