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設虛擬“挖礦”企業舉報平臺,引發了網友的熱議,對此官方表示,要徹底嚴查類似行為。
官方公告中指出,為認真貫徹落實《關于確保完成“十四五”能耗雙控目標任務若干保障措施》關于全面清理關停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的工作要求,進一步拓寬虛擬貨幣“挖礦”企業問題情況來源渠道,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保障作用,特設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臺,敬請廣大群監督舉報。
現就舉報平臺公告如下:
舉報主要范圍
虛擬貨幣“挖礦”企業;
偽裝成數據中心享受稅收、土地、電價等方面優惠政策的虛擬貨幣“挖礦”企業;
為從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提供場地租賃等服務的企業;
通過非法手段獲取電力供應,從事虛擬貨幣“挖礦”業務的企業。
內蒙古官方表示,對于通過一些特殊手段,想要蒙混過關來謀取利益的行為,應該嚴格制止,同時對于虛擬貨幣,大家也是要慎重看待。
5月18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以及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聯合發布《關于防范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公告要求,有關機構不得開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金融機構、支付機構等會員單位要切實增強社會責任,不得用虛擬貨幣為產品和服務定價,不得承保與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服務,包括但不限于:為客戶提供虛擬貨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虛擬貨幣或將虛擬貨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虛擬貨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虛擬貨幣的儲存、托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虛擬貨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虛擬貨幣作為信托、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公告提醒消費者,要提高風險防范意識,謹防財產和權益損失。廣大消費者要增強風險意識,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不參與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謹防個人財產及權益受損。要珍惜個人銀行賬戶,不用于虛擬貨幣賬戶充值和提現、購買和銷售相關交易充值碼以及劃轉相關交易資金等活動,防止違法使用和個人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