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專家表示,面對兩起重大的反壟斷訴訟,Facebook 接下來命運可能的情況是,要么被迫分拆解體;要么改變自己的業務而與起訴方達成和解;要么該公司自己能夠證明來自政府的訴訟指控是錯誤的,并且它最終在法庭上獲勝。
當地時間周三,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和由 48 個州及地區的總檢察長組成的聯盟,分別對 Facebook 提起了兩起反壟斷訴訟,要求該公司必須出售旗下 WhatsApp 和 Instagram。兩起訴訟聲稱,Facebook 采用了 “買或埋”(收購或封殺)策略來打壓競爭對手,并阻止較小的競爭對手成長。
FTC 和各州獲勝
在這兩起訴訟中,如果政府獲勝,法官可以裁定 Facebook 必須分拆旗下照片共享應用 Instagram 和消息應用 WhatsApp。
美國葉史瓦大學卡多佐法學院 (Cardozo Law) 教授薩姆 · 溫斯坦(Sam Weinstein)表示,“就案情而言,乍一看,訴訟指控非常地強勁有力。不過,尋求解決辦法卻很難,因為分拆是一種不尋常的校正措施。但是,針對此案采取這種辦法,肯定是值得的。”
雖然為了達到反壟斷目的而采取分拆一個公司的辦法是十分罕見的,溫斯坦表示,“但我認為,這種辦法是合理的,甚至可會發生。”他注意到,這次針對 Facebook 的訴訟案中,許多有力證據實際上是來自該公司自己文檔的內容。在這一點上,與美國司法部針對谷歌的反壟斷訴訟案并不一樣。
雖然對一家公司進行反壟斷性的分拆行為并不常見,哪怕是小規模的分拆,但是這樣的案例并非沒有。消費者點評網站 BazaarVoice 曾對競爭對手 PowerReviews 進行了收購。2014 年,美國司法部起訴 BazaarVoice,迫使這兩家消費者點評網站撤銷了并購交易。最著名的是在 1982 年,美國司法部曾迫使電話公司 ATT 進行了分拆。
針對 Facebook 的這兩起訴訟,可能會得到當選總統Joe Biden即將就任的新政府團隊的支持。不過,媒體沒有能夠獲得來自該團隊的置評。
這次在對 Facebook 發起訴訟的表決中,FTC 的 5 名組成委員中,3 名贊成,2 名反對。3 名贊成提出起訴的委員中,2 名是民主黨人。
Facebook 獲得勝利
FTC 將面臨的一個困難是,Facebook 在 2012 年和 2014 年依次收購 Instagram 和 WhatsApp 時,都曾獲得 FTC 的審查和批準。這是 Facebook 針對來自 FTC 的訴訟指控時特別強調的一點。
“要解除一項已經實施多年的完美合并,這是非常困難的。”咨詢公司 Bloom Strategic Counsel 的塞斯 · 布盧姆 (Seth Bloom)表示,“解除這樣的合并,法院將會非常地不愿意。”
此外,訴訟指控稱 Facebook 要求其平臺上的軟件開發人員避免與 Facebook 競爭。但布盧姆表示,Facebook 的這一要求可能已經過時,而且肯定很容易能夠得到解決。
訴訟指控稱,“具體來說,在 2011 年至 2018 年期間,Facebook 使 Facebook Platform,包括某些具有商業意義的 API,僅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向開發者開放。所謂滿足條件的情況指的是,開發者的應用程序既不與 Facebook 競爭,也不促進 Facebook 競爭對手的競爭力。”
針對此舉,Facebook 發布的一篇博客文章稱,這些限制是該行業的標準。
Facebook 的法律總顧問詹妮弗 · 紐斯特德 (Jennifer Newstead)發布的聲明表示,企業可以選擇自己的商業伙伴,這才能確保企業的平臺在不被非法利用的情況下向開發者開放。
針對來自 FTC 和各州的這次反壟斷訴訟,Facebook 認為它能夠在法庭上獲勝。
紐斯特德表示,Facebook 將會繼續 “在高度競爭的環境下運營”。她說,“我們期待著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我們相信,證據屆時將會表明 Facebook、Instagram 和 WhatsApp 在一起對競爭的正當性。
訴訟案會和解嗎?
康奈爾大學法學院的反壟斷教授喬治 · 海伊 (George Hay)認為,由于在訴訟中沒有刑事指控,Facebook 沒有分拆旗下 Instagram 和 WhatsApp 的動機。此外他還預測稱,該訴訟案迎來最終判決將會耗時多年。
“它不會是一個明顯的贏家,”他在談及政府的訴訟指控時表示,“Facebook 所做的一切都是公開的,已經公開了 15 年。而對于政府來說,他們從來沒有做過任何事情,沒有咨詢過反壟斷律師團隊。”
不過,FTC 和 Facebook 之間已經有過和解案例。去年,Facebook 同意支付 50 億美元而與 FTC 達成和解,后者停止了針對該公司損害用戶隱私行為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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