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手機端記者 王春棠)今年以來,萬寧市公安局進一步加大反詐力度,對涉詐線索即接即核、即核即打,嚴厲打擊電信網絡犯罪活動。近日,抓獲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嫌疑人2名,涉案金額1200余萬元。
今年2月,萬寧市公安局反詐大隊(籌備組)根據掌握的線索,循線追查,發現萬寧市和樂鎮和樂村委會男子陳某某涉嫌販賣銀行卡給他人實施詐騙。2月11日,和樂派出所根據反詐大隊(籌備組)提供的信息,將陳某某抓獲。
經審訊,陳某某交代,其于2021年10月至12月,將自己名下的數張銀行卡販賣給詐騙分子實施詐騙,同時也向他人購買銀行卡然后販賣給詐騙分子,從中牟取不法利益。
目前,犯罪嫌疑人陳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2022年2月11日,萬寧市公安局反詐大隊(籌備組)和網警大隊根據工作中獲取的線索進行調查,2月22日,民警發現萬寧市長豐鎮七甲村委會男子王某浩涉嫌詐騙犯罪。同日,長豐派出所將王某浩抓獲。
據嫌疑人王某浩交代,其在“抖音”APP上發起出售二手蘋果12pro MAX手機的虛假廣告。受害人看到廣告后,通過微信與王某浩商定價格,最后通過支付寶將4700元轉到王某浩賬號上,王某浩收到錢后將受害人拉黑。當天受害人向當地公安機關河南省昆南市警方報警。
目前,嫌疑人王某浩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萬寧警方提醒,將自己銀行卡、電話卡出售出租出借給他人用以詐騙是違法犯罪行為,廣大市民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銀行卡、電話卡,切勿貪圖小利出售出租出借個人銀行卡、電話卡,否則,一不小心就成了犯罪分子的“幫兇”,將受到法律的嚴厲懲處。同時提醒廣大市民,要時刻做到不輕信、不透露、不轉賬,提高警惕,謹防電信詐騙,守好自己的“錢袋子”。
【責任編輯:肖 好】
關鍵詞: 電信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