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深圳眾贏主要借助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進行金融科技研發、金融技術支撐、金融科技輸出,幫助銀行、消費金融公司、信托、保險公司等持牌金融機構構建小微商戶的風險識別體系,較好地幫助金融機構解決了全線上交易信息不對稱而帶來的信用風險和欺詐風險,截止2019年底,已與近30家持牌金融機構達成合作其利潤率高主要由于深圳眾贏業務種類相對單一,業務規模相對較小,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不大,且深圳眾贏系輕資產公司,基本不存在資產減值損失。
廣州眾贏主要通過廣州拉卡拉小額貸款有限公司開展互聯網小貸業務,公司依法合規經營,未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未受到相關監管部門的處罰,不存在違規催收等違法違規行為。
4、針對拉卡拉授權剝離公司使用“拉卡拉”商號及注冊商標。
拉卡拉稱主要是出于保證業務經營穩定性和持續性的考慮,有利于公司實施全維度賦能商戶的戰略,持續為用戶提供合規安全的金融服務產品,具備商業合理性與必要性。商標使用定價占授權公司年均收入0.5%,與市場可比交易定價水平相當,定價公允,不構成對大股東的利益輸送。
5、針對同業競爭的問題。
拉卡拉在回復函中表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一年內,向監管部門提出北京拉卡拉、重慶拉卡拉停止經營小貸業務及/或公司注銷的申請,或將北京拉卡拉、重慶拉卡拉轉讓給第三方。聯想控股控制的公司經營的小貸業務、融資擔保業務與廣州拉卡拉小貸業務及公司經營的融資擔保業務之間劃分清晰,不會對其經營造成同業競爭,不會對公司造成利益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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