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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人蠱惑下,古交市十余名在校大學生為賺“外快”,購買大量中學生身份證件信息倒賣。5月16日,太原市人民檢察院向社會發(fā)布信息,為幫助他們改過自新回歸社會,檢察機關(guān)對這起在校大學生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在古交市某中學召開了擬不起訴公開聽證會,向被不起訴人宣告不起訴決定并進行了集中訓誡教育。
檢察官介紹,王某某、劉某某等10人均是山西省某大學的在校大學生,在該校學生張某某(已判刑)的介紹下,向古交市某中學學生購買身份證件信息進行倒賣賺取好處費。通過非法交易,王某某等人分別獲利5000元至20000元不等。案發(fā)后,王某某、劉某某等10人主動到古交市公安局投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并主動退繳違法所得。
“要是從嚴從重處理,這些馬上就要畢業(yè)的大學生可以說就沒有什么前途了。這十幾年寒窗苦讀的所有努力,都將付諸東流。”承辦檢察官介紹,考慮到王某某、劉某某等10人案發(fā)時系在校大學生,因?qū)ふ壹媛毝`入歧途,案發(fā)后積極退贓,且具有自首、認罪認罰等情節(jié),為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大學生,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傳遞檢察溫度,古交市檢察院決定在出售個人信息的涉案中學生所在的學校召開擬不起訴公開聽證會,同時開展普法宣傳,助力法治校園建設(shè)。
在近日召開的聽證會上,承辦檢察官圍繞案件事實,就公民個人信息的類型、行為表現(xiàn)、立案標準等方面論證了構(gòu)罪理由,并從“法、理、情”三方面詳細闡述了擬不起訴的理由和法律依據(jù)。聽證人員結(jié)合10名犯罪嫌疑人犯罪情節(jié)輕微、悔罪態(tài)度真誠、自首等量刑情節(jié)進行了評議,一致同意該院作出擬不起訴的決定。“這是我第一次參加案件聽證會,很受觸動,學習法律知識的同時,也增強了懂法、守法的意識。”一名旁聽的學生代表說。
宣告送達會上,承辦檢察官分別向10名被不起訴人宣讀了不起訴決定書,并進行集中訓誡。被不起訴人表示真誠悔過,一定引以為戒,同時也會告訴身邊的朋友不要貪圖蠅頭小利,誤入信息網(wǎng)絡(luò)犯罪的泥潭,要增強對法律的敬畏之心,做遵紀守法的公民。在場學生代表也紛紛表示:“將以案為鑒,遵紀守法,絕不觸碰法律紅線。”
此后,為進一步延伸辦案效果,古交市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弓振亮從保護公民個人信息、提高個人信息安全、防范電信詐騙等方面,對該校畢業(yè)班師生進行了法治宣講,為社會閱歷尚淺的學生送上“防騙錦囊”,讓他們充分認識到生活中存在的隱患和風險,為今后求職就業(yè)提供了法律指引。
采寫:山西晚報全媒體記者 辛戈
編輯:山西晚報全媒體編輯 曹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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