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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財立方消息】5月28日,據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行政處罰書,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遠大醫藥(中國)有限公司與武漢匯海醫藥有限公司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作出行政處罰,責令遠大醫藥和武漢匯海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遠大醫藥違法所得1.49億元,并處罰款1.36億元;沒收武漢匯海違法所得3092.48萬元,并處罰款412.68萬元。兩家醫藥公司合計被罰沒3.21億元。
2020年11月,市場監管總局對遠大醫藥(中國)有限公司和武漢匯海醫藥有限公司涉嫌實施壟斷行為立案調查。今年5月,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本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查,2016年6月至2019年7月,遠大醫藥與武漢匯海達成并實施了關于銷售重酒石酸去甲腎上腺素(以下簡稱去甲腎上腺素)原料藥和腎上腺素原料藥的壟斷協議;2010年5月至2021年4月,遠大醫藥濫用在中國去甲腎上腺素原料藥和腎上腺素原料藥市場的支配地位,沒有正當理由,要求制劑企業接受向其低價銷售去甲腎上腺素注射液和鹽酸腎上腺素注射液、向其返利、按照其要求的區域和價格銷售制劑等不合理交易條件。
責編:史健 | 審校:李金雨 | 審核:李震 | 監制: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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