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杜園春
實習生 張家悅 朱銳
(相關資料圖)
價格誤導、虛假宣傳、售后隱身……隨著雙十一大促的進行,直播帶貨亂象引起了人們的關注。如今,直播間購物已經成了很多人的網購常態,而直播帶貨亂象的存在極大影響了人們的網購體驗。如何整治直播帶貨亂象?
日前,中國青年報社社會調查中心聯合問卷網(wenjuan.com),對2668名受訪者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整治直播帶貨亂象,74.4%的受訪者希望直播平臺嚴把“入口”關,提高直播準入門檻,71.7%的受訪者建議市場監管部門加大執法力度。
北京師范大學數學科學學院大四學生張淼,平時沒少在直播間下單,遭遇過主播欺騙消費者清倉甩賣、收到衣服貨不對版等多種情況。在溝通退換貨上也浪費了許多時間。她強烈建議加強對直播帶貨行業的監管,設置嚴格的準入門檻,“如果直播間產品出現問題,平臺、商家和主播都應當承擔責任,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對于主播,她特別希望能少一些套路、多一些真心,不再執迷于虛假、夸大宣傳,真正為消費者帶來性價比高的好物。“主播要有責任心,選品時當嚴格把控品質,為消費者挑選真正需要的產品。不搞噱頭、不欺騙消費者”。對于平臺,她認為也要盡到監管責任,管控商品質量,完善售后處理系統,讓消費者需求得到快速響應,帶來愉悅的購物體驗。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首先要從法律入手。“現在關于直播帶貨的法律規定,已經有電子商務法、民法典兩個基本法律,還有網絡交易管理辦法,和今年剛施行的網絡消費糾紛案件司法解釋(一),以及幾部委就直播營銷行為出臺的行業自律規定等。總地來看,目前關于直播帶貨的法律規定是非常詳細的了”。
其次,他指出,平臺要加強監管、承擔責任。在電子商務法中,平臺是電子商務平臺的經營者,主播是平臺內的經營者。對平臺經營者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已經有明確規定,包括核驗主播真實身份,并進行信用管理。“可以通過評定主播信用等級加強對主播的約束。比如直播事故、投訴等會影響主播的信用等級,并設置讓消費者可見。同時平臺也可以對主播直播間在線人數進行限制”。他還提到,主播直播間帶貨過程中,購買流量平臺是有利益的,因此平臺要承擔更多的責任。“互聯網平臺要借助大數據技術算法來進行統籌和管理。比如信用等級比較低的,算法就不應該推薦”。此外,他表示,針對有些惡意評價的“黑粉”,平臺有責任通過技術手段去分辨真假評價,去偽存真。
整治直播帶貨亂象,74.4%的受訪者希望直播平臺嚴把“入口”關,提高直播準入門檻,71.7%的受訪者建議市場監管部門加大執法力度,規范直播平臺,68.7%的受訪者希望加強對網絡直播帶貨主體及相關行為的監管,48.9%的受訪者認為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輿論監督作用,45.3%的受訪者建議完善與細化直播帶貨相關法律法規。
參與本次調查的受訪者中,00后占27.0%,90后占43.3%,80后占24.0%,70后占4.7%。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