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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西安市鄠邑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一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件。鄠邑法院在審理中發現,被告人趙某用其個人身份信息在某通信網絡有限公司營業網點辦理了32部固定電話,為其“上線”提供通訊傳輸技術支持。涉案固話高頻次呼出電話,且呼叫對象不固定,在2022年3月30日、31日兩天內,32部固定電話撥打通信服務共計2279人次。據公安部電信詐騙案件偵辦平臺顯示,其使用的固定電話先后為五起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提供幫助,五名被害人被騙金額達107余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趙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而提供幫助,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并依法判處被告人趙某有期徒刑十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同時沒收被告人全部違法所得。
案件審理后,鄠邑區法院專門向該公司發出司法建議書,建議對其固話業務辦理及固定電話使用建立監測預警機制,對于監測識別出的涉詐異常固話用戶應當重新進行實名核查,并根據風險等級采取相應核驗措施;未按規定核驗或核驗未通過的,相關通訊業務經營者應立即予以限制、暫停相關固話功能并向公安機關及行業主管部門報告,從源頭消除固話業務用于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風險隱患。
下一步,鄠邑區法院將積極延伸司法職能,用足用活司法建議、普法宣傳、以案釋法等舉措,持續防范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及關聯犯罪,強力擠壓涉詐犯罪生存空間,推動形成全鏈條反詐、全行業阻詐、全社會防詐的打防管控格局,全力構筑防范電信網絡詐騙堅固防線。
編輯:趙佳欣
責編:鄭黎波